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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qū)徠跐M后怎么處理需要根據(jù)情況而定,具體包括:
1、犯罪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需追究刑事責任的,撤銷取保候?qū)彛?
2、證據(jù)不足,無法追究責任反之,撤銷取保候?qū)彛?
3、需要追究責任的,移送案件至檢察院,或者變更強制措施。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guān)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qū)彛?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jié),需要采取取保候?qū)彽摹H”:驅(qū)徲晒矙C關(guān)執(zhí)行。
編輯:萬誠律所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上一信息:男子緩刑期間犯案,數(shù)罪并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