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023-67956335
電話:400-685-5868
手機:15902388495
地址:重慶市江北區建新西路1號中冶大廈19樓1902號
郵編:400015
Email:wanchenglawyer@163.com
委托時間:2018年8月30日
案情簡介:潘某在與前妻謝某某因為婚姻產生糾紛了之后,雙方在北碚區人民法院調解下協議離婚,協議中約定女方獲得共同財產中的兩套房屋、100余萬存款、兩輛汽車,以及孩子的撫養權,并且每月支付1萬元的撫養費。在婚姻關系解除后,女方親戚龔某某和其丈夫吳某某在潘某開設的藝術培訓機構內大肆宣揚,諸如“潘某與學校教師保持不正當關系”“潘某因為離婚支付大筆財產即將破產,學校將要倒閉”等言論,對潘某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和生活工作困擾。
萬誠律師觀點:根據人格權的相關法律規定,惡意散播謠言、誹謗,已經構成對具體人格權的侵害,可以依據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追究對方民事責任,具體則為要求對方賠禮道歉,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案件辦理結果:接到潘某委托后,黃律師第一時間通知對方搬離學校,消除影響,并且頂著高溫在學校與吳某某、龔某某協議,最終僅僅耗時四天就把困擾了當事人許久的困擾給解決掉,吳某某和龔某某也在第一時間搬出了學校,并且承諾不再進行騷擾。潘某也表示非常感謝,既維護了他的名譽,也維護了培訓機構的名譽。
編輯:網站管理員 來源:原創
部分內容轉載自互聯網,因客觀原因無法采集到相關作者信息,如果無意中侵犯了作者著作權!請來信來電刪除!